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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金榜图书 添加时间:2008-01-14 原文发表:2008-01-14 人气:186 来源:南通市人才市场


南通市2008年春季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南通市2008年春季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至1990年1月期间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8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大专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限南通地区户籍或生源;

  (七)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对象、专业、人数及其它(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08年1月27日(星期日)8:30-16:00;

  (二)报名地点: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北校区(秦灶路口北、市江通路48号);

  (三)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材料,其中,市内在职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两份。
  2、报名人员需填写《南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市组织人事部门一份,招聘单位一份),填涂《报名信息卡》一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报名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报,如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件材料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改报考其他岗位。

  四、报考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报名现场,按照组织人事部门公布的简章要求和职位设置条件、以及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基本常识和职业能力知识。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增加专业理论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08年2月16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以百分制计算。进行专业理论考试的岗位,按基础常识和职业能力与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各50%合计笔试总成绩。
  4、笔试成绩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和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和内容。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情绪稳定性等。部分专业技术性较强、招聘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特殊岗位的面试由组织人事部门委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方案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六、体检和考核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如出现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体检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指定医院,主管部门或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依据通人开[2005]47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才网等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一个月内办结人事关系聘用手续。在此期间,拟聘人员因故退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九、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十、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3558063、85098548;
  考务咨询:0513-83558036;
  监督举报:0513-83558008、85098517。

  附件:《南通市2008年春季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 通 市 人 事 局
二00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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