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务员流动须经公开选调,主任科员及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择优调入
从即日起,我市公务员的选调将采取公开报名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调入,这标志着公务员的调动、流动从此进入了竞争时代,选人用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获悉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公务员调配管理工作,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从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外调入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以及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以下简称“四区一县”)机关从四区一县机关以外调入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律实行公开选调。涉及国家安全和重要机密特殊职位的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以及政策性、指令性安置的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选调。
公开选调公务员将坚持宏观调控与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在核定的领导职数及编制限额内面向基层、一线选调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测试)。市级选调单位、四区一县组织或人事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市级选调单位、四区一县组织或人事部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对拟调人员应在调入单位、调出单位以及市、区(县)组织或人事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办法》公务员选调的条件和程序为:具有公务员身份,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殊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符合拟选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公开选调应按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审查、组织考试、进行考核、公示名单、审批办理等程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属市级机关的,由选调单位负责;属四区一县的,由四区一县组织或人事部门负责。各职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比2。
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办法》规定,选调单位不按选调计划和选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选调程序选调公务员的,市、区(县)组织或人事部门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