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聘
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杭州生活品质研究与评价中心是经杭州市编委批准设立的、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下属相当正处级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生活品质城市发展理念的研究交流,举办国际和全国性生活品质论坛,开展生活品质评价、展示、宣传、推广活动,开展生活品质城市品牌、城市标志使用的研究和推广等。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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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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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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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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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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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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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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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内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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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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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有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以及相应的专业知识;
3、国有企事业单位正科级或副科3年以上;
4、45岁以下(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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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理科类专业(工科除外);
2、本科学历者需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者需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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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科
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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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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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和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
3、40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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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哲学、社会学、管理类等文理科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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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一般研究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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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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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 具有从事研究工作和组织研讨活动的能力;
3、35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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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文理科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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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广室科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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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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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和宣传、协调工作能力;
3、40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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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宣传、策划、活动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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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广室一般工作岗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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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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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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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具有策划、联络、协调和媒体宣传工作能力;
3、35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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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八年以上媒体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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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广室一般工作岗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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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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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具有策划、联络、协调工作能力;
3、35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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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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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广室一般工作岗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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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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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具有艺术和宣传设计能力;
3、30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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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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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月17日—— 19日。
2、报名方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应登陆杭州人才网(www.hzrc.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持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工作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2寸照片二张,到杭州市委办公厅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九楼906室,
联系电话:85250936,联系人:欧阳周。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三倍时,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2、经报名确认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最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时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必须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工作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参加面试。
3、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副主任岗位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其它岗位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不通过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考核人员。副主任岗位考核合格后由市委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对考核情况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其他岗位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聘用及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和本单位内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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