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千余名公务员大轮岗
合肥市1500多名公务员在一个月内完成岗位交流,规模之大,范围之广,人数之多,国内罕见。
专家认为,合肥市是在认真践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交流的制度,且在实施流程方面进行了“若干有价值的探索”。
44岁的陆晟递上来一张崭新的名片:合肥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一个多月前,他的职务还是合肥市经济委员会生产服务处处长。在合肥,与他一起发生职务或者岗位转变的有1500多人,属于公务员交流轮岗。
“我在不断地熟悉我的业务,工作思路上也有自己新的看法。”谈起刚到新岗位的体会,陆晟面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侃侃而谈。他现在分管整个合肥市酒店的评星、旅行社和导游的监管等工作。面对陌生的工作与环境,这位有着20年工龄,当过教师,下过工厂,参与过国企改革,也曾干过招商引资的公务员,显得从容淡定。
2008年5月底,合肥市公布了该市机关公务员交流操作流程和时间表,标志着该市市直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交流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从6月23日上午起,参加2008年公务员交流轮岗的137名合肥市直机关公务员陆续走上全新的工作岗位。此后,公安局系统和市司法局所属的监狱劳教系统一千多名公务员也陆续进行交流性轮岗。市直单位内部处室之间也同时进行轮岗。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1500多名公务员在一个月内完成岗位交流,占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的25%。重点是执法执纪、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岗位的公务员。“一次分配定终身”的用人格局在合肥就此被打破。
1500名公务员交流轮岗
2008年6月23日的合肥,在高笑梅的回忆里,天特别蓝。
这一天,她的人生履历翻开了新的一页。37岁的她从合肥市税务局交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
早上8时,她像往常一样到税务局上班,带着些许临别的怅然,跟与之朝夕相处了6载的同事们道别。
一个小时后,高笑梅坐在了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督察处的办公室里。
“诚惶诚恐。”高笑梅形容乍一坐到座位上时的心情,“有种紧迫感,感到责任很重。”
高笑梅早年毕业于应用中文专业,多年从事文秘工作,轻车熟路。现在,在新单位,要开放式地面对基层百姓的投诉与申请,不但需要微笑、真诚与耐心,更需要对政策法规的谙熟。
今年5月下旬,高笑梅在电视上第一次看到了公务员大交流的信息。她欣喜地发现,自己将有机会面临40多种工作选择。
“我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高笑梅说。
经过反复考量,她选择了行政服务中心作为第一志愿。
“在原单位,6年6次群众测评,我都是单位优秀公务员,要到一个新单位从零做起,这个决心实在不容易下。”高笑梅坦言,“但是对于年轻人而言,能更换一个新视野,选择一个自己感兴趣的新平台接受锻炼,这样的机会太有吸引力了!”
6月12日上午9时,所有交流人选集中填报志愿。在随后的几天里,工作组运用电脑软件对人选和职位进行匹配。6月19日,所有匹配结果公布。
合肥市专门成立了市直机关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交流办”,负责组织实施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
据“交流办”的人员介绍,此次交流的重点对象是县处级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公务员,执法执纪、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岗位上的公务员。
在同一科室担任同一领导职务满5年或在同一科室连续担任正副科领导职务满7年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2年或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的,都将交流轮岗。
“感觉像填高考志愿!”
“感觉填报交流志愿就像填高考志愿一样!”从合肥市政府研究室交流到市国资委产权处的31岁的朱江感慨道。第一次从当地的晚报上看到公务员交流的信息时,他将信将疑:“中间会不会存在着暗箱操作?领导不喜欢的人会不会因此受到挤对?”
5月26日,在动员大会上,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强调:“整个交流轮岗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凡是能公开的环节,一律实行阳光操作。”
“在预备交流人员和职位产生后,有关方面将在相关媒体、市政务信息平台和市政务中心阳光大厅予以公示。”合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雍成瀚说,当时因为涉及上千名公务员的岗位问题,合肥市对此次市直机关公务员“大轮岗”行动异常重视。
合肥市委专门下文:市直机关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交流轮岗的意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不得借交流轮岗突击提拔或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得借交流轮岗对公务员进行排挤或打击报复。
朱江不再犹豫,他毅然放弃了政研室,而填报了国资委。“这个岗位能施展所学的金融专业。”
“为了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市交流办特意将操作规程设计成电脑软件。志愿、分数、职位等信息只要输入,匹配结果就会直接生成。”交流办的一位同志介绍说。
“我们还充分考虑了预备交流人员的主观意愿,模拟高考为每个人设置了3个志愿,其中第一第二志愿为平行的两个职位,第三志愿为一个职位。”交流办的同志向记者介绍道。
“这次交流可以归纳为两句话:选最好的人,上最好的岗位。”当地组织部门的一位同志,对此次交流的运作细则和结果比较认可。
“没有‘拉郎配’,干部按自己的意愿选择工作单位和工作岗位,这在过去是不敢想象的。”朱江语气中仍充满感慨。
为什么会是合肥?
合肥的发展轨迹,是整个安徽的缩影。
素有“三国故地、包拯家乡”之称的合肥,在改革开放之初,因生产出了第一辆微型轿车、第一台微型电脑及第一台太阳能热水器等而名闻遐迩。
安徽也因合肥有美菱和荣事达、芳草牙膏等享誉国内外的品牌,而获得“轻工大省”的美誉。
沿海城市的开发开放,作为内陆城市的合肥没有赶上;西部大开发,作为中东部城市的合肥,又与机遇失之交臂。
前几年国家提出的“中部崛起”战略,促使合肥乃至安徽猛醒。但蓦然发现自己落在了周边南京、武汉、郑州的后面。
“不中,不东,不西,不南,不北,不大,不小”的尴尬境地,是安徽合肥网友对自己城市无奈的定位。
“中部崛起”、“跨越式大发展”是现在合肥上下最响亮的口号,它反映了合肥乃至整个安徽在经济大潮下的急迫感。
面对“中部崛起”发展的转折关口,合肥市委曾明确指出:“我们要尽快缩小乃至弥合差距,唯有加快、加快、再加快,舍此别无他途。无功无效就是过,慢也是过。”
“尤其这两年,合肥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敢于‘领风气之先’。”一位当地的官员称。
要发展,首先要解决的是“人”的问题。
“合肥进行公务员大规模、跨部门、跨地区交流轮岗,目的是为了盘活干部人才资源,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培养一批复合型干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孙金龙书记说,“这样,解决了发展中‘人’的问题”。
孙金龙认为,有的机关干部长期在一个部门、一个岗位工作,容易造成知识结构单一,工作经历简单,视野相对狭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有限。而“大交流”旨在给干部在不同环境中提供摔打磨炼的平台,提高复杂情况处置能力。
公务员交流的构想渐渐浮出水面。
于是,2007年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部门全力开展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考察学习了扬州等地开展公务员交流轮岗的经验,对全市公务员队伍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相继召开了6个层面共124人参加的座谈,在81个市直机关对6773名公务员开展了问卷调查。2008年5月,一份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终于定稿。方案确定之时,配套政策文件同步下发,宣传工作也紧锣密鼓地展开。
公务员交流的前景
“‘树挪死人挪活’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但对待新生事物大家多是持观望态度,我就是因为犹豫错过了这个机会。”在合肥市卫生系统上班的一名公务员,不无遗憾地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
“我希望下次有机会再申请交流,但不知道政府还能不能坚持做下去?”他接着道出了自己的忧虑。
孙金龙书记给了他肯定的答复:此次合肥市公务员交流轮岗不是“一轮了之”,而是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障措施,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下一步,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争取明年提请市人大立法,使公务员交流轮岗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孙金龙书记展望道。
“合肥是在脚踏实地地践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交流制度的设计,且在实施流程方面进行了若干有价值的探索,力求保持公务员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公务员法》起草小组成员之一、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宋世明这样评价道。
此次合肥市公务员交流规模如此之大,范围如此之广,人数如此之多,引起了宋世明教授的关注。
宋世明教授介绍,1993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确定了“国家公务员实行交流制度”。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再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只不过将交流的形式进行了合理简化,由原来的4种改为3种:“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但公务员转任要有计划性、可持续性,不能是运动式的即兴之作。”宋世明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一位观察人士如是分析近几年公务员交流的探索与窘境:前两年,有些地方对公务员轮岗作过一些探索,但规模都比较小,有的甚至是昙花一现。
2006年国家药监局已经有60多人进行了轮岗交流,2007年又修订了轮岗细则:国家药监局共有180个公务员岗位,其中审评、审批、许可、认证、人事、财务将作为重点岗位,实行5年一轮换,特别重要的岗位则是3年一轮换。
2007年春,徐州市政府对党政机关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满10年的,特别是负责人事、计划财务、物资管理和牌、证、照核发及项目经费审批、招投标等重要岗位工作满5年的,实行轮岗交流。
无独有偶。2007年夏,江苏扬州,100名市级机关的中层干部进行了一次平级、跨部门的交流,涉及全市85%机关部门、1/3中层岗位。
对于以上有益的探索,宋世明教授认为,公务员交流,可以促进人岗合理匹配、全面培养公务员才干、增强对公务员的激励。
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职务晋升的“政治空间”是有限的,违规发放部门津补贴的“经济空间”是法律禁止的,通过转任等交流方式来活化机关的“职位空间”是完全可行的,但是需要相关领导具备足够的决心和胆略。
另外可以促进廉政建设。“通过转任促进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在于,治病于未发之时、初发之际,因此,明确岗位的任职年限就特别重要。”宋世明分析道。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指出:公务员交流轮岗制度是一项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人事管理制度。但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十全十美,有其利,就必有其弊。其利不再赘述,其弊亦值得我们警惕。
一是可能不利于公务员积累经验,从而不是很适于专家型、技术性岗位的公务员;其二,不利于公务员对事业的长远规划,有可能助长其“短期行为”。
“为此,我们应通过完善立法和制度,趋其利,避其弊。对于不同类别、不同工作性质的公务员,在制度设计上不能一刀切。”姜明安教授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