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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金榜图书 添加时间:2007-12-21 原文发表:2007-12-21 人气:192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公布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以及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或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3.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4.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

  5.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6.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7.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8.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0.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

  11.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题袋内并密封。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附:关于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中规范使用计算器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1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考及联考科目中计算器使用情况的说明》(教试中心函[2007]214号)的文件要求,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考试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规范使用计算器,违规使用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作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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