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务员不作为将受罚
法制日报讯 记者曹天健 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投诉举报的处理办法》。该处理办法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书面告诫、离岗培训、调离岗位等处理;多次出现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对单位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该处理办法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经查证属实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第一次发生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口头或书面告诫,并记录在案。第二次发生的,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离岗培训3个月。第三次发生的,由所在单位调离岗位。单位或部门的机关工作人员多次出现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对单位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